拼音jiǎ fāng
注音ㄐ一ㄚˇ ㄈㄤ
古时制造铠甲的作坊。
指甲坊署。
⒈ 古时制造铠甲的作坊。
引《北史·王峻传》:“詔决鞭一百,除名配甲坊,蠲其家口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梁元帝承圣三年》:“帝怒,於是裴(卢裴)庶(李庶 )及尚书郎中王松年皆坐谤史,鞭二百,配甲坊。”
胡三省注:“甲坊,造甲之所。”
《续文献通考·兵十四》:“﹝辽圣宗统和﹞四年三月,詔平州节度使达里库甲鎧闕,取於显州之甲坊。”
⒉ 指甲坊署。
引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总署二:一曰弩坊,二曰甲坊。主簿一人,正八品下;録事一人,从九品下。”
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:“泰和四年復併甲坊、利器两署为军器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