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乾兴以来,西北兵饷不足,募商人输纳刍粟,官府给券,而以茶偿之。后又益以东南缗钱、香药、犀齿,谓之三说法。 天圣元年曾罢此法,后又一度复行。见《宋史·食货志下五》。
引宋范仲淹《奏论陕西兵马利害》:“或闻以三説之法可以备边……纵许於陕西河东路以三説入中,既缘客商未多,且可少助粮草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