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liù shū
注音ㄌ一ㄡˋ ㄕㄨ
六书
(1) 古代分析汉字而归纳出的六种条例,即指事、象形、形声、会意、转注、假借
英
(2) 即“六经”。即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
英
⒈ 古人分析汉字造字的理论。即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形声、转注、假借。三家所列之名称、次第,大同而小异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保氏》:“五曰六书。”
郑玄注引郑司农曰:“六书,象形、会意、转注、处事、假借、谐声也。”
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古者八岁入小学,故《周官》保氏掌养国子,教之六书,谓象形、象事、象意、象声、转注、假借,造字之本也。”
⒉ 亦称“六体”。指古文、奇字、篆书、左书、缪篆、鸟虫书六种字体。《晋书·卫恒传》说与此同。参见“六体”。
引汉许慎《<说文>叙》:“及亡新居摄,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,自以为应制作,颇改定古文,时有六书:一曰古文, 孔子壁中书也。二曰奇字,即古文而异者也。三曰篆书,即小篆, 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。四曰左书,即秦隶书。五曰繆篆,所以摹印也。六曰鸟虫书,所以书幡信也。”
为中国文字的六种创造方法。即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形声、转注、假借。见汉.许慎〈说文解字序〉清.段玉裁.注。